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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客服務條款

客戶服務條款

1. AT嚴選提供商品退換貨服務,提供消費者保障權力,但不等同於鑑賞而試穿商品,退貨時商品必須包裝完整,未使用過,一旦使用過均無法受理喔!退貨時必須自付寄回郵資。並由買方自行寄回,沒有提供收貨服務:商品超過7日商品退換貨處理時效,不接受任何理由受理!

七日鑑賞期說明:當您收到商品後,可享有「從收迄日起7天內」的商品鑑賞期;超過此期間,請恕無法辦理退貨。七日鑑賞期是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客戶(含本人、親友或管理員等?),在簽收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,在商品保持全新狀能且完整包裝的情況下,可無條件退回商品。
2. 
換貨:如果您有尺寸不合適,我們提供商品換貨服務,換貨時必須自付寄回郵資,換貨效期7-10天。
3. 
顏色的部份因電腦設定關係,實品顏色會比電腦上有較亮或較暗的情況同屬正常範圍,對顏色較敏感的買家,請確認可接受再作訂購。
4. 
若遇商品本身瑕疵、收到錯誤商品,換貨時毋需負擔任何運費。
5. 
請將商品包裝妥當,請勿在商品原廠外盒上,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。
若您逾期未至門市取貨時,商品將會退回本公司,我們會電話聯絡客人!重新配送~
提醒您,若有以下情況:
1. 
『若您有2次以上(2)未於通知期限內至指定門巿取貨』『貨到付款未取/拒收件達 2 次以上(2)』,AT嚴選會將你列為黑名單無法再訂購商品。
2.  
我們知道網路訂購有退貨權利,我們非常珍惜每一次購物經歷,對於『無理由退貨、不喜歡商品退貨』達 3 次以上(3)』,也代表您不喜歡AT嚴選商品,避免浪費資源,會將你列黑名單無法再訂購商品。
請您與我們共同珍惜寶貴的訂購資源及維護自身權益。


什麼情況無法辦理退貨

1.  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
2.  基於衛生原則,貼身衣物例如內衣褲、襪子、鞋墊恕無提供鑑賞期服務。

3.  服飾不得有下水及特殊異味「如香水、煙味、衣櫃芳香劑、及其它不明異味」之情形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
4.  退貨商品、贈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、退貨未連同贈品一併退回者。

5.  已在商品上加工或下腳楦過鞋頭,如貼鑽、彩繪或修剪配件。

6.  已索取發票正本未隨包裹附上。

7.  鞋類商品試穿(請於軟墊或乾淨地板上試穿)若商品落地汙損恕無法辦理退貨。
在收到退回商品時,如遇不符退貨規範,則不接受退貨辦理,會寄回消費者退返公司的商品,

屆時運費皆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(來回運費為 NT200 元,外島另計)